question-icon 工伤三年以后能起诉吗,怎么赔偿?

我之前受了工伤,当时没太在意,现在三年过去了,身体的后遗症越来越明显。我想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去起诉要求赔偿,要是能起诉的话,具体该怎么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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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看看工伤三年以后是否还能起诉这个问题。 工伤认定和赔偿涉及到多个法律程序和时间限制。一般来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从这里可以看出,如果在事故发生后三年内才去申请工伤认定,通常已经超过了上述规定的申请时限。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有正当理由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比如不可抗力、用人单位故意隐瞒等,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断。但如果没有合理理由,超过申请时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会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不能通过工伤认定程序获得赔偿,还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在三年后起诉,若符合诉讼时效的起算和中止、中断等规定,还是有可能获得法院受理的。 接下来谈谈赔偿的问题。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如果构成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的赔偿标准会根据伤残等级等因素来确定。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根据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分别按照本人工资的27个月到7个月来计算。 如果是通过民事诉讼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赔偿项目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会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受害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比如,误工费会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总之,无论是工伤赔偿还是人身损害赔偿,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赔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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