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是否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我原来是农村户口,后来转成城镇户口了。现在家里老人去世,留下农村的宅基地,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城镇户口的,能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呢?我挺担心因为户口问题没办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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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的概念区别。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获得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有使用这块地建房居住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表明,宅基地是集体财产,从继承的角度来说,个人无法继承宅基地本身。 但是,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情况就不同了。房屋是村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而房屋并不在不得继承的范围内,所以城镇户口的子女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 当城镇户口子女继承了房屋后,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子女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不过,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操作,等到房屋自然坍塌灭失后,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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