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后还能上班吗


工伤赔偿后通常是可以上班的,工伤赔偿与能否继续上班在法律上没有必然的相互排斥关系。 从法律规定层面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员工经过治疗已经恢复健康,能够胜任原来的工作岗位,那么员工是可以继续上班的。比如一些轻微工伤,像手指轻度割伤,伤口愈合后员工完全有能力继续从事之前的工作 。 从企业角度来讲,企业没有权利因为员工获得了工伤赔偿就拒绝员工继续上班,只要员工符合岗位要求即可。不过,如果企业因为经营调整等合理原因无法提供原岗位,应当与员工协商调整岗位等事宜。 从员工自身意愿出发,如果员工认为工伤对自身健康影响较大,不愿意继续在原企业工作,也可以选择离职;反之,如果员工希望继续工作,在符合企业要求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允许。 对于不同伤残等级也有不同规定,七到十级工伤职工,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选择不上班;而单位难以安排一到六级职工工作,职工离开工作岗位的,可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 总之,工伤赔偿后能不能上班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包括自身恢复情况、企业态度、伤残等级以及个人意愿等。 相关概念: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工伤职工后续治疗等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于保障职工就业的费用。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