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能否进行补缴?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工伤,可单位一直没给我缴纳工伤保险。现在我想让单位补缴,不知道行不行。我担心不补缴的话,我的工伤待遇就没法保障。想问下法律上允许工伤补缴吗?补缴后我能正常享受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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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补缴这个问题,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概念。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当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时,就涉及到是否可以补缴的问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这表明从法律层面来说,工伤是可以补缴的。 如果用人单位补缴了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那么自补缴之日起,新发生的工伤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也就是说,补缴之后,员工后续的工伤待遇就可以按照正常的工伤保险流程来处理。不过,对于补缴之前已经发生的工伤费用,各地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规定补缴后可以对之前的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报销,而有些地方可能要求用人单位自行承担补缴前的费用。 所以,总体而言,工伤是可以补缴的,但补缴前后的费用承担和待遇享受情况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当地政策来确定。员工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咨询详细信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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