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交工伤保险,出现工伤该怎么办?
我在单位工作时受了工伤,但后来发现单位没给我交工伤保险。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是找单位负责吗?单位要是不管怎么办?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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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而员工出现工伤时,员工依然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只不过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认定的重要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在认定为工伤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 最后,关于赔偿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各项工伤赔偿项目,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等,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由于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这些费用都要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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