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工伤后停缴社保,相关待遇由谁来支付?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工伤,本来社保一直正常缴纳的,但后来公司把我的社保停缴了。现在涉及到工伤待遇的问题,我很担心这些待遇没人支付。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工伤的相关待遇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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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工伤后社保停缴,工伤相关待遇的支付主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概念。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时获得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目的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如果是在工伤认定前就停缴社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工伤待遇费用一般都由用人单位承担。因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停缴社保导致职工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待遇,过错在于用人单位。例如,职工发生工伤后,需要进行治疗,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原本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部分,由于停缴社保,就只能由用人单位来支付。 如果是在工伤认定后停缴社保,对于已经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不会受到影响。但对于后续新发生的费用,就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停缴社保,如用人单位故意不缴纳或者拖欠社保费用,那么后续的工伤待遇也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比如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都需要用人单位来支付。如果是职工个人原因导致停缴社保,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不过从公平原则出发,一般对于工伤发生后已经确定的待遇,用人单位还是要按照规定支付,而对于一些与社保缴纳持续相关的待遇,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总之,发生工伤后停缴社保,用人单位通常要承担很大一部分责任,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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