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后欠员工的工资能否拿到?
公司经营不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了,我还有好几个月工资没发。我特别担心这钱就打水漂了,想知道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我作为员工还能不能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心里一直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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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员工被拖欠的工资是有机会拿到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表明,员工工资在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中处于较为优先的位置。通俗来讲,在支付完处理破产事务的必要费用和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负担的债务后,就会考虑支付员工工资等相关费用。不过,员工能否全额拿到被拖欠的工资,还要看破产财产的实际情况。如果破产财产足够支付所有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并且还有剩余,那么员工的工资以及相关的补偿金等就能够得到保障。但要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那么员工可能无法拿到全部的工资,只能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比如,公司破产财产支付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下的钱只能满足员工工资总额的一部分,那么就会按照这个比例支付给员工。另外,员工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也就是向管理人说明公司拖欠自己工资的情况。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使自己的工资在破产清算中得到应有的处理。总之,虽然公司破产清算会给员工带来担忧,但法律还是保障员工工资等权益的。员工要及时申报债权,关注破产清算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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