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是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有?
我不太清楚中国法律在面对证据不确凿、存在疑点的案件时,是按照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有来处理。我身边好像有类似证据不太充足的案子,我就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这对结果影响挺大的,所以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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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遵循的是疑罪从无原则。疑罪从无,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案件存在疑问,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也不能证明其无罪的时候,应当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 疑罪从无原则是现代刑事司法的一项重要准则,它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此外,该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这都体现了疑罪从无的精神,即在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情况下,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而疑罪从有与我国的法治精神相悖,它可能导致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就对嫌疑人定罪,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破坏司法公正和法治秩序。因此,我国法律坚定地贯彻疑罪从无原则,以保障司法的公平正义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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