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了一个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意味着,除非出现特定的法律情形,否则这份合同会一直持续下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自由决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双方都同意,就可以签订。 其次,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兢兢业业工作了十年,当劳动合同到期,小李想续签,并且没有明确提出要签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公司就应当和小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再次,当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主要是考虑到一些特定历史阶段和企业变革时期,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另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是劳动者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是用人单位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非过错性情形。只要劳动者不存在这些情况,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最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不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法定退休年龄:不同性别、不同工作性质等有不同规定,一般男性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