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了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能给劳动者相对更稳定的工作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双方都有这个意愿,并且达成了共识。 其次,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此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说小李在一家公司从2010年工作到2020年,工作满了十年,当劳动合同到期,小李提出续订,只要他没要求签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就应当和他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再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样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一家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合同,老张在这家企业已经连续工作12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8年,这种情况下老张符合签订条件。 另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俗讲就是,公司和员工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在工作中没有严重违规等问题,再次续订时就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最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