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哪些情况?其合法签订条件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有些年头了,最近听说有无期限劳动合同这回事,就挺感兴趣的。想知道在哪些情况下能适用无期限劳动合同,还有具体的合法签订条件是啥。我自己也想评估下我有没有机会能和公司签这种合同,所以希望能了解得详细些。
展开 view-more
  • #无期限合同
  • #签订条件
  • #劳动合同
  • #劳动法规
  • #权益保障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无期限劳动合同,准确来说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了,但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简单讲,就是这份合同不会规定一个明确的结束日子。 以下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的情况和合法签订条件: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很好理解,只要双方都愿意,就可以签这种合同。 其次,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比如说小李在A公司从2010年工作到2025年,已经连续工作超过10年了,此时如果涉及续订合同等情况,他就有权利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举个例子,某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合同,老张在这家企业已经连续工作12年了,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8年,这种情况下就符合签订条件。这同样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所规定的内容。 3.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是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像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情况。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这些问题,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续订就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对用人单位不及时签合同的一种约束。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法定退休年龄:不同性别、不同工作性质等退休年龄有所不同,一般男性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多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情形。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