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哪些情况下不移送起诉?
我涉及一个案子,公安机关一直在调查。我听说案子调查完有的会移送起诉,有的不会。我想知道公安机关不移送起诉一般是哪些情况,这样我心里也能有点底,了解下我这个案子后续可能的走向。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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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不移送起诉,通常意味着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后,认为案件不符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条件。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情况:
首先是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犯罪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与犯罪有关的各种事实情况的总和。简单来说,就是压根就没有发生违法犯罪的事情。比如有人报假案,说被抢劫了,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发现是报案人编造的谎言,这种情况下就不存在犯罪事实,自然不会移送起诉。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的,应当撤销案件。
其次,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有些行为虽然看似违法犯罪,但情节很轻微,对社会的危害也很小,按照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例如,在一些轻微的邻里纠纷中,一方推搡了另一方一下,没有造成明显的身体伤害,这种行为可能就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也就不会移送起诉。这也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再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情况。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如果犯罪行为发生后,经过了一定的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公安机关一般也不会移送起诉。比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这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内容。
最后,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死亡,由于刑事责任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只能由犯罪嫌疑人本人承担,人已经死亡,就无法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也就不会移送起诉。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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