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一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签的第一次合同马上到期了。我听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可能有经济补偿,也可能没有。我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想了解一下,在这种公司签一次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下,到底有没有经济补偿呢,想弄明白相关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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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一次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就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简单来说,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想续签了,或者降低了原来的工资、福利等条件续签,你不同意,公司就得给你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那公司就需要支付给你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等,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这就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并不是 “铁饭碗”,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是可以解除的。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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