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员工口头协议离职人走 帐清,员工走时公司却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我之前和公司口头约定好了离职就结清工资,可真到离职的时候,公司却不给我发。我现在特别苦恼,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都有哪些办法能让公司把工资发给我,具体该怎么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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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公司和员工口头协议离职人走帐清,但员工走时公司却不给工资的情况,员工有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友好协商。双方在自愿基础上沟通,看能否就工资支付问题达成一致。这是比较平和的解决方式,大家心平气和地把事情说清楚,也许就能解决问题。不过,协商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步骤,双方都可自主决定是否进行以及是否继续。
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行政机关,也就是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公司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支付拖欠的工资。比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就赋予了劳动监察部门相应职责来保障劳动者权益。
还可以向相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是在第三方介入下,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要注意,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仍可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也是有效的办法。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争议进行裁决。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诉讼必须先经过仲裁环节,不能直接起诉。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对劳动仲裁和诉讼的程序有明确规定。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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