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查封了员工社保该如何处理?


当公司被查封后,员工社保的处理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相关的处理方式和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确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即便公司被查封,在查封之前正常的社保缴纳义务依然存在。 如果公司在查封前存在欠缴社保的情况,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方面,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依法对公司进行调查,责令其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 另一方面,员工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欠缴社保的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 若公司被查封后无法继续经营,面临破产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也就是说,员工的社保费用在破产清算中有一定的清偿顺序保障。 对于员工自身而言,为了避免社保中断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公司被查封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无法缴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