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一个残疾人能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公司雇佣残疾人可以享受多方面的优惠政策,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税收优惠方面,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也就是说,企业给残疾员工发了多少工资,在计算要交多少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多扣除一倍工资的金额,这能大大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少交企业所得税。 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方面,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如果公司安排了一名残疾人就业,并且达到当地规定的比例要求,就可以减免相应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例如,某公司有100名员工,当地规定的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5%,也就是需要安置1.5名残疾人,该公司安置了1名残疾人,那么在缴纳残保金时就可以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减免。如果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则可以免缴残保金。 在增值税和营业税方面,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这些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的社会融入和就业权益保障。企业在享受这些优惠政策时,要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