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后被辞退是否有补偿?


试用期后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就单方面和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没有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公司却强行辞退劳动者,这就属于违法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的原因,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像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第四十条则规定了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 所以,试用期后被辞退是否有补偿,关键要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如果是合法解除,可能就没有补偿了。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