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合同工单位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我是单位的永久合同工,现在单位突然说要解除合同,我心里特别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该怎么给我赔偿呀?是按什么标准来算赔偿金额的呢?我对这方面不太懂,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展开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永久合同工”,在法律上准确的说法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当单位解除这种合同,赔偿情况分不同情形。 如果单位是合法解除合同,比如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单位无需支付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 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