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后,单位解除合同,需要进行赔偿吗?
我在单位签了长期劳动合同,现在单位要解除合同,我心里很没底。不清楚这种情况下单位该不该给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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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后,单位解除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单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例进行裁员,比如依照企业破产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法定情形进行裁员,这种情况下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合同,经济补偿将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任职时间为基准。每满一年,单位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对于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劳动者,按一年计算;工作不足六个月的,单位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1年8个月,单位应支付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工作了4个月,单位应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如果企业没有充足且合法的理由单方面解约,也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需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6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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