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务派遣工转正后被辞退,该怎么赔偿?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好不容易转正了,结果现在却被辞退了,心里很委屈也很迷茫。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到底该不该给我赔偿,如果该赔偿的话,具体的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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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务派遣工转正后被辞退的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是过失性辞退的情况。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因为在这些情况下,是劳动者自身的过错导致了辞退的结果。 其次是非过失性辞退的情况。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的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并且用人单位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也就是俗称的“N + 1”。 最后是违法辞退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合法理由辞退劳动者,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且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那么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俗称的“2N”。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经济补偿金是3个月工资,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就是6个月工资。 另外,关于经济补偿还有一个上限的规定。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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