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期未满单位解除合同该如何赔偿?

我和单位签的合同还没到期,单位却要解除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能得到哪些赔偿。我在单位工作了几年了,平时工资也比较稳定。我就想知道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view-more
  • #合同解除
  • #劳动赔偿
  • #违法辞退
  • #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合同期未满单位解除合同的赔偿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赔偿标准** 如果单位没有合法的理由,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解除。比如,单位在劳动者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突然通知解除合同。此时,单位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及计算标准** 1. **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和劳动者经过协商,双方都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单位因经营策略调整,与劳动者协商后解除合同。 2. **无过失性辞退**: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3. **经济性裁员**: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况,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并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如果是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的情况,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