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辞退怀孕员工该如何补偿?

我在试用期就怀孕了,结果公司知道后就把我辞退了。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知道公司这样做合不合理,要是不合理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给我怎样的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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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试用期辞退怀孕员工的补偿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因为员工怀孕就将其辞退。 但如果怀孕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用人单位有明确的录用条件标准,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确实不符合。比如,公司明确规定试用期内销售额要达到一定数额,而该员工未能完成。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理由辞退怀孕员工,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是试用期,通常工作不满六个月,那么单位应向怀孕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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