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经常迟到被辞退有赔偿吗?
我在公司上班,有时候因为一些突发情况会迟到,次数有点多了。最近公司说要辞退我,我想知道像我这种上班经常迟到被辞退的情况,能不能拿到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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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经常迟到被辞退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通俗来讲,就是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制定的、合理合法的规矩,而且这个违反的程度比较严重。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明确规定了上班迟到达到一定次数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且这个规章制度是通过合法程序制定的,比如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的,同时也向员工公示或者告知过,那么当员工经常迟到达到了这个规定的次数,公司依据这个规章制度辞退员工,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这种情况下员工通常拿不到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也就是说,当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公司没有相关明确的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的制定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又或者虽然有规定但明显不合理,比如迟到一次就被定义为严重违反制度,那么公司以经常迟到为由辞退员工就可能不合法。在这种不合法辞退的情况下,员工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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