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几年后才辞职会有哪些赔偿?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当工伤职工在工伤几年后辞职时,通常可以获得以下几类赔偿。 第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主要用于补偿工伤职工因工伤可能产生的后续医疗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在某些地区,会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具体的金额。 第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目的是帮助工伤职工在离职后重新就业前能有一定的经济保障。同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具体标准也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本地的标准,一般也会和伤残等级相关。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还存在停工留薪期工资未结清等情况,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总之,工伤几年后辞职的赔偿项目和具体金额,要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当地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等来确定。如果遇到赔偿纠纷,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