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辞职有赔偿吗?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现在想辞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获得赔偿,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劳务派遣员工主动辞职是否有赔偿,具体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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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务派遣的概念。劳务派遣就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如果是劳务派遣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劳务派遣单位。也就是说,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并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了劳务派遣单位,这属于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通常没有经济补偿。 但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劳务派遣员工辞职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这些情况下,劳务派遣员工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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