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补偿?

我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了,不知道公司应该给我哪些补偿。我在公司工作了几年,平时工作也挺认真的,突然就被解除合同,我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我能拿到哪些补偿,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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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指的是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同时也是对劳动者为单位做出贡献的一种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多种情形,比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来执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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