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期内单位无故降工资,劳动者该如何获得赔偿?

我在合同期内,单位突然无故给我降工资,这让我经济上受到损失,心里也很委屈。我想知道具体能通过哪些方式要求赔偿,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计算的,有没有相关法律支撑我的诉求呢?
展开 view-more
  • #劳动纠纷
  • #无故降薪
  • #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
  • #劳动维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合同期内,单位无故降工资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并获得相应赔偿: 首先,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单位无故降薪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关于赔偿标准,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具体而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单位就应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工作了8个月,就按一年计算,支付1个月工资补偿;工作了3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最后,若双方就降薪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恢复原工资待遇。同时,如果单位的降薪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其他损失,劳动者也可以要求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