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突然把我辞退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该给我多少补偿,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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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没签劳动法”这种表述不太准确,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辞退员工,涉及到多方面的补偿问题。 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从你入职超过一个月还没和你签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你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以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你在公司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因为没签合同,你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5000×11),又因为公司违法辞退你,你可以得到相当于三个月工资的赔偿金(5000×3)。 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你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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