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现在处于孕期,可公司却要辞退我。我不太清楚像我这种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员工,被公司辞退后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具体能获得哪些补偿,依据是什么。
展开


三期员工指的是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法律上,对三期员工是有特殊保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经营困难等理由辞退三期员工。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在女职工三期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一位三期女职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她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若公司违法辞退她,正常的经济补偿是3×5000 = 15000元,而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则是15000×2 = 30000元。所以,三期女职工遇到被违法辞退的情况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