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辞退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现在处于孕期,可公司却要辞退我。我不太清楚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三期被辞退,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补偿。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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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指的是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在这期间,法律对女职工给予了特殊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处于“三期”的女职工。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在“三期”辞退女职工,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一名女职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3个月,她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是3.5个月工资,即3.5×5000 = 17500元。但因为是违法解除,所以公司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即17500×2 = 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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