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调岗辞职赔偿标准是多少?
公司给我调岗,但我不同意,打算辞职。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赔偿,赔偿是怎么计算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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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不同意调岗而选择辞职时,是否能获得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如果公司要给员工调岗,需要和员工商量并达成一致,而且要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如果公司没有和员工协商一致,就单方面强制调岗,这种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员工因为公司的这种违法行为而被迫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依据该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是,如果公司有合理的调岗理由,例如因为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且调岗没有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等条件,也没有对员工造成不合理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不同意调岗而辞职,可能就无法获得经济补偿。所以,员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仔细分析公司调岗的合理性,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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