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的支付条件有哪些?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最近公司好像有辞退我的打算。我听说有代通知金这回事,想知道在劳动合同里,公司支付代通知金得满足啥条件呢?要是公司没满足条件就不给我代通知金,我也不知道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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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比如说,员工生病,在病好之后,没办法再胜任原来的工作,单位给他换了其他工作,他还是做不了,这时单位如果不想等三十天通知期,就可以支付代通知金解除合同。 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例如员工在工作中,一直无法达到岗位的要求,单位给他培训或者换了岗位后,还是不能把工作做好,单位就有解除合同并支付代通知金的可能。 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像企业因为政策原因要搬迁到外地,员工不愿意去,双方又没办法就新的工作地点等达成一致,单位也可以通过支付代通知金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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