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如果公司不给钱,是否还有用?

我和公司签了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现在离职了,公司却一直没按约定给钱。我担心协议是不是就无效了,以后我能不能从事相关工作,公司要是追究我违反协议怎么办?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协议到底还有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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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即便公司不给钱,协议本身依然是有效的,但劳动者的遵守义务会因公司的违约行为而有所改变,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于保护商业秘密和限制竞争行为的约定。保密协议旨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敏感信息不被泄露;竞业限制则是限制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公司有义务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选择不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约束。例如,劳动者原本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离职时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公司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金,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在同行业其他公司任职。但公司连续几个月都未支付补偿金,那么劳动者就可以不再受该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自由选择去同行业其他公司工作。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有所不同。即使公司未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对于知晓的公司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劳动者泄露了公司的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例如,劳动者将公司尚未公开的技术资料泄露给竞争对手,导致公司经济受损,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总之,公司不给钱时,竞业限制协议虽有效,但劳动者可不受其约束;而保密义务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即便公司违约,劳动者仍需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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