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辞职直接走人会有什么后果?
我因为和公司领导闹得不愉快,实在不想继续干下去了,就没办辞职直接走了。现在有点担心会有啥不好的影响,想知道这种没有辞职直接走人的情况,在法律上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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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没有辞职直接走人,也就是擅自离职,会产生多方面的后果。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角度来看,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没有按照这个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而直接走人,就违反了法定的程序。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员工擅自离职可能会给其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比如,某些岗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连贯性,员工突然离职可能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员工没有辞职直接走人,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员工需要进行赔偿。 从员工自身权益保障方面来看,擅自离职可能会影响工资结算。虽然员工提供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报酬,但由于没有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离职,工资结算可能会出现延迟或纠纷。此外,还可能影响社保转移、离职证明的开具等后续事宜。离职证明对于员工找新工作很重要,很多新单位都会要求提供,如果没有正常离职,原单位可能拒绝开具,从而影响员工再就业。 同时,这种行为也可能会进入用人单位的不良记录中,对个人的职业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在同行业中,职业声誉是很重要的,可能会影响到未来的职业发展机会。所以,建议员工在想要离职时,尽量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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