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虚假宣传是如何规定的?
我买东西时遇到商家虚假宣传,说的产品效果和实际拿到手的完全不一样。我想知道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对商家这种虚假宣传行为是怎么规定的,我能不能要求赔偿,能获得怎样的赔偿。
展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的虚假宣传,指的是经营者通过广告或其他方式,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述,让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购买决策的行为。比如商家宣传某款保健品有治疗癌症的功效,但实际上它只是普通食品,这就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商家的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购买了不符合宣传内容的商品,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货退款,若有其他财产损失,也可要求赔偿。 此外,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里的欺诈行为通常就包含虚假宣传。所以,当消费者遭遇商家虚假宣传时,不仅可以要求退款,还有权获得额外的赔偿。 当消费者遇到商家虚假宣传的情况,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