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买了新房离婚会怎么判?


在婚姻关系里,如果涉及到夫妇购买新房后离婚的房产判决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中的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屋,并且已经全额支付了所有款项,那么这处房屋就会被认定为是该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没有权利要求对其进行分割的。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有一笔丰厚的积蓄,婚后用这笔钱全款买了新房,且没有其他特别约定,那房子就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要是该房屋仅支付了首付款,虽然房子依然作为个人财产处理,但是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以及随着时间增值的部分,会被看作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这种情况下,不动产登记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给予合理补偿。例如,一方婚前付首付买了新房,婚后夫妻二人一起还房贷,那么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子增值部分就要进行分割,登记方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要是结婚后,配偶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房产,不管这房产是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只登记在某一方名下,通常都会被视为夫妻共有的合法财产。 对于这种夫妻共同财产性质的新房,分割时首先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要是协商没有结果,就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处理:如果双方都主张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并且都愿意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那么法院会予以批准;如果只有一方主张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法院会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屋进行市场价值评估,然后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都没有提出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该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并将所得款项进行公平分配。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概念: 个人财产:就是夫妻一方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所拥有的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等,这些财产在离婚时通常是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在离婚时一般需要进行分割。 房屋竞价:就是在离婚房产纠纷中,双方都想要房子所有权时,通过互相出价竞争的方式,出价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 房屋评估:指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房屋状况、市场行情等因素,对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估算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