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补偿安置的流程是什么?


拆迁评估补偿安置流程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受严格法律规范的过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主要步骤: 首先是前期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拆迁方需要获取拆迁许可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同时,拆迁方要制定拆迁计划和补偿方案,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了解被拆迁房屋的基本情况,比如房屋面积、结构、用途等。 接着进入评估阶段。拆迁方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评估机构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价格等因素,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被拆迁人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然后是补偿安置协商阶段。拆迁方会根据评估结果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确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补偿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货币补偿是指拆迁方按照评估价格向被拆迁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房屋产权调换则是拆迁方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拆迁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双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后,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最后是实施阶段。如果被拆迁人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搬迁,拆迁方会按照协议支付补偿款或者交付产权调换房屋。如果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且没有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拆迁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