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土地转让金是什么情况?
我家有套拆迁房,最近想转让出去,但是听说要交土地转让金。我不太清楚这个拆迁房土地转让金是怎么回事,是必须要交吗?交多少呢?怎么计算的?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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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土地转让金是指在拆迁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按照规定向国家缴纳的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当拆迁房的土地要从一个人手里转到另一个人手里时,得到土地的那个人要给国家一笔钱。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需要依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对于拆迁房而言,如果其土地性质原来是划拨性质(很多拆迁房土地初始是划拨的,也就是政府无偿给使用的),在转让时就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即土地转让金)使其变为出让性质。 关于土地转让金的计算方式,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有两种常见的计算方法。一种是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来计算。比如有的地方规定是按照房屋成交价的1% - 3%来收取土地转让金。例如,你的拆迁房成交价是100万,如果当地规定比例是2%,那么土地转让金就是100万×2% = 2万。 另一种计算方式是根据土地评估价格来确定。会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该地块的土地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按照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土地转让金。而且有些地方还会根据土地的用途、地段等因素进行调整。比如商业用途的拆迁房土地转让金可能会比住宅用途的要高,市中心地段的会比偏远地段的高。 是否必须要交土地转让金,关键看拆迁房的土地性质。如果是划拨土地,在转让时通常就需要交;如果本身就是出让土地性质,一般就不用再交土地转让金了。你可以查看相关的房产证件或者咨询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确定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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