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写了夫妻两个人名字,但实际是一方购买的,这房产归属如何确定?
我和我爱人的房子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但其实是我一个人出钱买的。现在我有点担心以后万一有啥问题,这房子的归属到底咋算。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房子到底是算我个人的,还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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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产实际由一方购买,但房产证上写了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通常该房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当一方将房产登记为夫妻双方名字时,这在法律上可视为一种赠与行为,即将部分房产份额赠与给了另一方。也就是说,原本可能属于出资方个人的房产,通过登记双方名字的行为,转变为夫妻共同拥有。 不过,如果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比如夫妻双方签订协议,明确该房产仅归出资方所有,那么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另外,如果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登记另一方名字并非基于赠与的意思表示,比如是为了某种特定的、非赠与的目的而登记,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判断。但在没有这些特殊情况时,一般遵循房产登记的公示效力,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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