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有什么区别?
我入职一家公司,签合同的是A公司,但实际工作是在B公司。我搞不清A和B谁是用工单位谁是用人单位,它们各自有啥权利义务,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啊?
展开


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两个不同的概念。 用人单位,通俗来讲就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一方。它对劳动者负有一系列基本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条件等。例如,公司招聘员工并签订合同,按月给员工发工资、缴纳社保等,这家公司就是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则是在劳务派遣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虽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比如,A劳务派遣公司将员工派遣到B企业工作,B企业就是用工单位。 总的来说,用人单位侧重于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基本的劳动保障责任,而用工单位主要是在特定时期内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并承担与实际用工相关的部分义务。在劳务派遣关系中,这两者分工不同,但都要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