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有哪些区别?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公司有一些变动,我担心会涉及到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想了解一下在行为性质、出现概率、发生事由、行使程序以及法律后果这些方面,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分别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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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确实是容易混淆的概念,它们有诸多区别。 首先是行为性质不同。解除是基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或双方的主观意志,主动结束劳动关系,可以理解为是“主观为之”;而终止是因为某种客观情形发生,从而结束劳动关系,属于“客观所致”。 出现概率方面也有差异。解除的发生通常有偶然性,如果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一切顺利,没有意外情况,一般到劳动合同到期或出现其他法定事由就自然终止了,所以终止具有必然性。 从发生事由来说,解除的事由比较复杂多样。可以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也可能是某一方存在过失,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解除;甚至可能存在没有正当理由的解除(但这种解除是否合法需要另当别论)。终止的事由相对简单且法定,比如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 行使程序上,合法解除的程序性要求很高。比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一般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并且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还要求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并研究工会提出的意见,最后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如果没有遵守合法程序,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而终止由于是客观原因导致,在程序方面要求相对宽松,当事人通常按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即可。 法律后果也不同。大部分的解除行为,像协商解除、非过失性解除、经济性裁员等,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是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还要支付赔偿金。而终止的大部分情况,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相关概念: 劳动合同解除: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出现法定情形或约定情形,一方单方通知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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