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合同快到期了,估计会终止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具体要办哪些手续,担心遗漏了会有麻烦。想了解一下从公司和我个人角度,分别要办什么手续,有哪些注意事项,希望能详细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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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要办理相应手续。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首先,要开具书面证明。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一般需在3日内向劳动者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其次,办理备案与其他手续。用人单位要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之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在15日内办理完其它有关手续。再者,进行文件送达与档案处理。应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送达劳动者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共同居住的、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成年直系亲属签收;直接送达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劳动者下落不明等无法送达的,可采取公告送达。若劳动者已再就业,其档案应转入新用人单位;未再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15日内将其档案移交当地指定的部门。原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向职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对于劳动者而言: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需在办结工作交接时领取。另外,劳动者还需关注自己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情况是否正常 。总之,劳动合同终止手续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双方都应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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