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和安置房的区别是什么?


小产权房和安置房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产权性质。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叫做“乡产权房”。这种房屋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产权,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而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安置房屋的土地性质可能是划拨或出让,若为出让土地,则拥有完整产权,有房产证;若为划拨土地,在满足一定条件并补缴土地出让金后也可取得完整产权。 从建设目的来看,小产权房主要是由于房地产市场需求以及农村集体自行开发等因素建设的,往往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安置房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权益,解决因城市建设、公共事业等导致的居民房屋被拆迁后的居住问题而建设的。 在交易方面,小产权房由于产权的不完整性,其交易存在较大风险。因为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明,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合法的过户手续,一旦遇到拆迁等情况,购房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并且根据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而安置房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合法交易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安置房可以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买卖,但有些地方可能会对安置房的交易设定一定的限制期限,比如规定在取得房产证一定年限后才能上市交易。 在价格上,小产权房由于建设成本相对较低且不具备完整产权,所以价格通常比同地段的商品房要便宜很多。安置房的价格一般也会低于市场上的商品房价格,不过具体价格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房屋所在位置、建设标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