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有出让和国有划拨的区别是什么?

我想在城市里买套房子,听说土地性质有国有出让和国有划拨之分。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这对我买房有啥影响呢?比如在价格、使用年限、交易限制这些方面,希望懂的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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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性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国有出让和国有划拨是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两种不同方式,它们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取得方式不同。国有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土地使用者花钱从国家那里买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而国有划拨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也就是说,划拨土地可能不用交钱或者只交很少的费用就能使用土地。 其次,使用期限不同。国有出让土地是有明确使用年限的,比如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等。使用年限到期后,可能需要按照规定续期并缴纳相关费用。而国有划拨土地一般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除非有法定原因,否则可以一直使用。 再者,交易限制不同。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者在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有权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相对比较自由。而国有划拨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等受到严格限制,一般需要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才能进行。 最后,费用承担不同。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者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通常会计入房价等成本中。而国有划拨土地在取得时可能只需要支付少量的补偿、安置费用,甚至是无偿取得。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该法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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