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和证件?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名下有一套共同的房子,不清楚在离婚过程中处理这套房子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又要准备什么证件,担心遗漏重要材料导致办理不顺利,希望了解具体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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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对房子进行处理,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所需要的手续和证件也有所不同。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其中明确房子的归属等相关事宜。然后,需要准备好以下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之后,双方一同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具体流程通常是先申请,提交上述证件和材料,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这里的材料就包括了能证明房产归属变更的离婚协议书等。 若是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房子的归属作出判决。当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后,即便对方不配合,也可以凭借判决书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证件有身份证、房产证、生效的判决书等。办理时,可单方面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其要求提交材料,申请办理过户。《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所以凭借生效判决,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此外,如果房子还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还需要提前咨询贷款银行,了解相关的规定和手续,因为银行对于抵押物的变更等通常有一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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