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自己在公司的情况下,还需要给公司寄被迫离职通知书吗?

我在公司上班,现在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公司拖欠工资或者没给我交社保,我想离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但不太清楚这种还在公司任职的情况下,是不是一定要给公司寄被迫离职通知书,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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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自己还在公司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给公司寄被迫离职通知书,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如果是因为公司存在一些法定过错情形,比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拖欠工资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法律未规定此类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用人单位的具体形式。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仲裁机构会将证据材料邮寄给公司。如果有调解意愿,之后可以再与公司联系。 但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已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却因公司因素无法完成终止或续订手续,导致实际劳动关系持续存在,这种情况视为新劳动合同的延续,劳动关系并未解除。此时解除劳动合同需履行法定程序,在正式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前,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旧有效。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就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来处理,寄被迫离职通知书可能是其中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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