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是否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我公司有招一些临时工,现在面临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问题,不太清楚临时工是否也在缴纳范围内。想问下从法律角度看,临时工需不需要交残疾人保障金呢,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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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临时工是否要交残疾人保障金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残疾人保障金这个概念。残疾人保障金,全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它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简单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就需要缴纳这笔钱来支持残疾人事业。 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这里的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对于临时工是否属于缴纳范围,关键在于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情况。如果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那么他们会被计入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总数。当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达到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标准,且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未达规定时,就需要缴纳包含这些临时工在内的残疾人保障金。 但要是临时工属于短期的、没有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用工,通常不会被计入在职职工总数,也就不会影响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计算。不过,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执行上存在差异,有的地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临时工是否纳入计算有不同的规定。所以,用人单位在确定临时工是否涉及残疾人保障金缴纳问题时,除了参考国家规定,还需要关注当地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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