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不住人物业费需要全交吗?
我买了套新房,但是目前不打算住进去。我听说即使不住人也要交物业费,可我觉得自己没享受到物业服务,为啥要全交呢?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新房不住人物业费到底要不要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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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新房不住人是否要全交物业费,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我们要明白物业费的含义。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就是说,物业服务不仅仅是针对某一户业主的服务,更多的是对小区公共区域和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业主自接收房屋后,就与物业公司形成了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即使房屋空置不住人,业主也不能以未享受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不过,部分地区出台了相关政策,对于空置房屋的物业费缴纳有一定的优惠。比如有的地方规定,空置房屋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6个月以上),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经确认后按照一定比例(如70% - 90%)缴纳物业费。所以,具体是否全交以及能否打折,还需要看当地的政策法规以及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如果当地没有相关政策,且合同中也没有约定空置房屋物业费优惠的条款,那么业主通常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但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比如小区卫生状况差、安保措施不到位等,业主可以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直接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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