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辞职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因工伤辞职,公司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赔偿的。 首先,咱们得知道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这些事儿。工伤认定就是确定你受的伤是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伤残等级鉴定呢,就是评估你受伤的严重程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37条规定: 如果是五、六级工伤,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这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是七至十级工伤,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即使没有达到伤残等级,但因为工伤产生的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公司也是要承担的。医疗费就是你受伤治疗所花费的各项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就是你因为工伤需要休息不能上班期间,公司要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给你的工资。 也就是说,只要你因工受伤这个事实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标准,具体要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来确定。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职工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给予确认的行政行为。 伤残等级鉴定:是对因工受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工伤职工后续治疗等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于帮助工伤职工重新就业等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