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雇用父亲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我是女儿,因为工作需要雇父亲来帮忙做事,给他发工资。但有人说亲属之间这种不算雇佣关系。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和父亲之间到底存不存在雇佣关系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女儿雇用父亲是有可能存在雇佣关系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指的是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干活,另一方给钱,两者之间形成一种合作的关系。 判断是否构成雇佣关系,通常会依据一些关键要素。首先是双方是否有提供劳务和支付报酬的约定。如果女儿和父亲之间明确约定了父亲要做哪些工作,以及女儿会支付多少报酬,那就具备了形成雇佣关系的基础。其次,要看父亲是否按照女儿的要求提供劳务。也就是说,父亲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方式等是由女儿安排和指挥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合同编虽然没有专门针对雇佣合同的具体条文,但雇佣关系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受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的。只要双方的行为符合雇佣关系的特征,不管双方是什么亲属关系,都应当认定为存在雇佣关系。所以,女儿雇用父亲,只要满足上述条件,是可以认定存在雇佣关系的。当然,如果在实际情况中,双方对于权利义务等方面没有明确的约定,或者工作安排比较随意,可能在认定雇佣关系时会存在一定的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不存在雇佣关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